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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第一航次巡航执法检查情况

日期:2019-04-16 作者: 来源: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精神,协调推进流域禁渔管理工作,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2月下旬至3中旬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抽调相关省(市)渔政执法人员,组织中国渔政001010020030050五艘执法船赴相关水域开展2019年禁渔期第一航次巡航执法检查。 

  其中,中国渔政001222-316日巡航长江上海至江西段以及鄱阳湖水域,与地方渔政开展5次联合执法,观察记录非法作业渔船40余艘,检查移交非法捕捞渔船6艘,拍照取证非法网具46处;中国渔政02031-15日巡航长江宜昌至九江段以及洞庭湖水域,联合地方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收缴地笼网、刺网等网具30余副,登临检查渔船7艘;中国渔政01031-14日巡航长江宜宾至宜昌段,与地方渔政开展15次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渔船停泊点42处,劝离垂钓人员40余人。中国渔政030228-315日巡航淮河入江口至王家坝段以及洪泽湖水域,与地方渔政开展11次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观察记录禁渔期非法作业渔船10艘、非法渔具12副;中国渔政05031-15日巡航珠江广东段、广西梧州至贵港水域,与地方渔政执法船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编队,出动执法船艇21艘,执法人员67人次。 

  从本次巡航检查情况看,相关水域各省(市、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加强了禁渔期前期执法监管,江苏、广东等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启动活动,长江口东经122°线以西上海水域非法捕捞网具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长江四川段、重庆段、江西段,洪泽湖、鄱阳湖,珠江流域未发现非法捕捞现象,相关水域禁渔秩序较好,禁渔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但是,巡航检查中仍发现长江流域和淮河干流存在非法捕捞及采砂、排污、涉水工程建设等破坏水生生物生态环境的行为。长江口水域,东经122°线以西团结沙浅滩水域、九段沙周边水域存在少量的定置网具;长江江苏段水域,太仓段白茆沙9号浮标附近、苏通大桥上下游等水域有非法捕捞渔船作业;长江安徽段水域,太平圩河口、芜湖长江大桥至芜湖长江二桥江段、长江251号浮标附近等水域有多处“迷魂阵”、地笼网、流刺网;长江湖北段水域,嘉鱼、赤壁陆溪镇、杨林山等水域有多处抬网、扳罾网。淮河干流水域,京杭大运河江苏高邮水域、安徽凤台、明光、霍邱、颍上、阜阳及阜阳与河南信阳交界等水域有多艘涉渔三无船舶生产作业。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组织各地渔政执法机构继续加强禁渔期宣传和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于4月下旬组织开展禁渔期第二次巡航执法检查,并对本次巡航执法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强化执法管理,确保禁渔制度落实落地,禁渔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