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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长江十年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
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长渔发〔2023〕8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长江十年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
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黄河流域以南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厅(委、局),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1年至今,我办联合农业农村部长江水域生态保护战略研究中心、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中关村国科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两届“长江十年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征文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长江十年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围绕长江十年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结合国家政治、
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选取典型性区域、标志性事件、代表性案例,鼓励理论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提炼长江十年禁渔与水生生物保护的做法和经验,探讨进一步加强长江、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和西南诸河等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
论文自拟题目、自选体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启示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战略研究
2.长江禁渔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
3.长江退捕渔民生计保障、政策执行效果和长效机制
4.长江禁渔经验总结以及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和西南诸河等相关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现状和策略
5.长江十年禁渔公共政策执行路径优化和渔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6.长江、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和西南诸河等相关流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任务与对策措施
7.长江、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和西南诸河等流域水利枢纽工程对水生生物影响及修复措施
8.长江、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和西南诸河等流域渔政执法监管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9.长江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的做法和经验
10.全球大河流域治理和澜沧江—湄公河等边境水域国际交流合作
11.其他相关研究内容
二、征文对象
黄河流域以南长江、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和西南诸河等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方和基层农业农村、渔业渔政和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全国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以及个人。
三、征文要求
(一)文稿要求。围绕参考选题,自拟题目,观点文章以3000字为宜,原创论文以5000字为宜,深度调查报告以10000—20000字为宜。征文标题采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体加粗,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字体加粗,正文内容为仿宋三号字体。征文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以作者本人名义投稿。
(二)投稿方式。征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邮件主题注明“征文”字样,文件名以“标题(选题方向X)—作者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并在来稿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院系)、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以便联系。
(三)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四、表彰奖励
综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数篇(具体数量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征文质量确定)和鼓励奖若干篇,以及优秀组织单位,通报表彰获奖情况。优秀论文拟推荐至相关平台或媒体刊发,对部分获奖论文作者颁发相应证书及奖励。获奖奖励: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
我办将从综合评选的获奖征文中筛选部分选题支持作者开展课题研究,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并推荐纳入农业农村部软科学课题研究范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纯燕
联系电话:021—62499261,18387776683
邮箱:changzhenggui@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