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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保护法》 “建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评估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总体状况的重要依据”要求,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效果评估工作,现就《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1年7月21日前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changzihuan@agri.gov.cn
2.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166号(200333),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资源环境保护处。
附件:《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