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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01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打印本页

  农办长渔 〔2021〕1号

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体目标,通过科学选取样本,以点带面动态掌握退捕渔民上岸后生产生活基本情况,为科学评估禁捕退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提供有力支撑,督促各地全面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农业农村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方式:农业农村部长江办:黄幸幸 电话:021–62450171,62458627(传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刘永魁 电话:010–84201527(兼传真)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5月7日

   

“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实施方案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聚焦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体目标,通过科学选取样本,以点带面动态掌握退捕渔民上岸后生产生活基本情况,为科学评估禁捕退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提供有力支撑,督促各地全面作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制定“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长江大保护的重点工作,按照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日常监测与跟踪调查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思路,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健全退捕渔民生产生活状况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样本选取 

  (一)样本县选取原则 

  考虑沿江各省(直辖市)退捕渔船数量和分布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对于区县退捕渔船平均数大于(含)200艘的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5省,平均每个区县退捕渔船数小于200艘的上海、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直辖市),分别按照退捕渔船任务量区间抽取不同比例的样本县。其中上海、云南2省(直辖市)区县数量较少且相对集中,涉及的5个区县全部选为样本县。

  根据以上原则,沿江10省(直辖市)选取115个区县为样本县(具体样本县抽取比例、数量和分布情况,可参考附件1、附件2)。各省(直辖市)在抽取区县样本时,应优先选取重点水域的区县,适当兼顾其他水域的区县,同时综合考虑发展水平、区位分布等因素,尽量增加差异性,避免简单雷同。

  (二)样本渔民家庭选取原则 

  为确保渔民样本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多样性,各样本县应综合考虑当地渔民在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兼业比例等变量的分布情况,按照退捕渔船任务量选取一定比例的退捕渔民作为样本。各省(直辖市)应当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查的原则,组织各样本县申报“十省百县千户”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名单(具体选取比例、数量和分布情况,可参考附件2),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三、重点任务 

  确定样本县和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名单,通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完善有关信息,并组织相关科研和媒体单位跟踪调研掌握有关情况。

  (一)退捕渔民生产生活基本情况调查监测 

  对样本县所在地区资金安排、社保落实、转产就业、退捕渔民帮扶、退捕渔民典型就业创业案例等情况进行总体动态监测;对入选跟踪调研名单的退捕渔民家庭基本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健康情况、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监测。

  各省(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确定样本县和退捕渔民名单;针对入选跟踪调研名单的退捕渔民,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填报要求,于每月底前录入当月跟踪监测数据信息变化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跟踪调研退捕渔民的就业、培训、养老保险动态情况。部际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将相关情况纳入月调度范围,并在工作简报中适时通报。

  (二)退捕渔民典型案例专项调研 

  各地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考虑地方自然地理、经济社会以及渔民家庭人口、生产经营等情况,在选定的样本县和退捕渔民名单中,进一步筛选出具有典型特色的、可宣传推广的案例,开展深度持续跟踪调研,动态分析研判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管理机制创新和资源保护恢复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

  各省(直辖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各地对辖区内跟踪监测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形成《**省(直辖市)“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报告》,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三)退捕渔民跟踪报道拍摄 

  在退捕渔民生产生活基本情况调查监测、退捕渔民典型案例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地方媒体跟踪记录长江“十年禁渔”期间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保障等工作的进展,凝练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以讲故事、讲案例的方式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广泛收集有关典型素材,真实生动记录长江退捕渔民岸上生活缩影。部际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将组织中央媒体和农民日报、农影中心等新闻媒体及影视制作单位,对样本县和入选跟踪调研名单的退捕渔民进行跟踪采访和宣传报道。

  四、保障措施 

  各地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工作,统筹有关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各级农业农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工作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等工作,确保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落实落地。部际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将此项工作纳入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统筹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推动各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 十省(直辖市)样本县数量

        2. 样本县选择及抽取渔民样本比例表

        3. “十省百县千户”长江退捕渔民跟踪调研选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