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  禁捕退捕

禁捕进行时 | 青海省开展联合禁捕执法行动52次

日期:2020-10-15 作者: 来源:中国警察网 【字号: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青海省把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筹推进,深入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青海省公安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青海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青海省打击捕捞食用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禁捕范围、时限以及主要工作任务,共同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在长江源头沱沱河段、楚玛尔河段和通天河段以及大渡河上游玛可河段等重点区域,沿江各级公安机关联合农业农村、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部门,深入开展联合巡查行动。目前,省、州、县三级共组织开展长江流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52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车辆80辆次,未发现电鱼、毒鱼、炸鱼以及非法偷捕行为。同时,青海沿长江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开展形式多样的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宣讲活动。此外,永久禁止境内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支流及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放生引进的鱼种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品种。截至目前,长江流域外来鱼种数量及种类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长江源头水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