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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确保按期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

日期:2020-07-16 作者: 来源:国新网 【字号: 打印本页

  

 

       20207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李京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介绍《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答记者问。 

  于康震表示,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也就是明年1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沿江省市,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措施,建立协调机制,稳步推进渔船退捕和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各地已累计退捕渔船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将退捕渔船提前封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制定的3个实施方案。《通知》主要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把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攻坚。 

  二是强化转产安置。精准识别退捕渔船渔民,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安置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要求地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资金需求,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合理确定本省市补助标准;加快配备禁捕执法装备设施,提升执法能力。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各地成立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指挥部,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刑衔接。 

  五是加大市场清查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六是加强考核检查。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湖长制等考核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确保按期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确保退捕渔民生计得到妥善安置保障,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