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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办借力执法合作和两法衔接强化内陆渔政执法

日期:2015-11-02 作者: 来源: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字号: 打印本页

  2015年10月30日,农业部长江办会同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在重庆召开专题会议,双方共同签署了《执法合作协议》,联合签发了《移送长江涉渔违法犯罪案件暂行规定》,研究部署加强内陆渔政和公安执法合作,深入研讨了完善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执法合作的丰硕成果,强调了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深化执法合作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并对下一步各级渔政和公安机构加强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切实提升水域生态管护水平作了全面动员部署。会议强调,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要把渔政、公安执法合作以及推进两法衔接作为今后渔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和推进。要将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逐级转发,组织各级渔政机构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协议内容,熟悉办案流程,把会议达成的协议成果和签发的暂行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渔政机构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和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涉渔案件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审判等环节的衔接机制,推进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为水域生态安全和安全生产秩序保驾护航。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养护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农业部高度重视渔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执法机构大力开展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种涉渔违法犯罪活动,相关努力已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但是,由于非法捕捞点多、面广、量大、机动性强,加之渔业行政处罚力度偏弱导致违法成本过低,清理整治难度极大,违反禁渔期禁渔区管理、使用电毒炸和“绝户网”无证捕捞以及暴力抗拒渔政执法检查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对渔业资源养护、渔区社会稳定、航道安全和水上治安管理造成冲击。通过加强渔政、公安执法合作,建立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可以更加有效惩治涉渔违法犯罪分子。此次会议的成果是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强化渔政执法、有力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是有关各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农业部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就两法衔接体制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研讨,为后续制定更高层次相关工作规范奠定了基础。长江办辖区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渔政机构和长航公安16个分局的负责同志共80多人参加会议,认真学习了会议所作的形势报告和工作部署,深入研讨了有关合作事项的实施方案。下一步长江办将全面推进开展渔政、公安执法合作,有效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使两法衔接工作步入持续良性发展的轨道,努力开创内陆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新局面。